房屋防水保修期一般是五年,五年之內出現漏水問題都是開發商的責任。
先找清原因,看是什么原因造成房屋漏水,誰造成、誰負責,請參考以下情況來判定屬于誰的責任:
1、頂層屋面漏水及外墻防水層破壞導致滲漏,如果房屋在質保期內(屋面防水質保是五年),由開發商責成建筑施工單位進行維修;如果是超過質保期,由物業申請利用住房專項公共維修資金進行維修;如無托管物業,則由該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責任。
2、非頂房頂出現,如果室內公共部位的管道出現滲漏(如公共的主小水管道出現滲漏)引起,其責任劃分,和上述第1條相同;如果是非公共部位的水管管線及設備出現損壞滲漏,導致漏水,則責任由樓上的鄰居承擔。
3、門窗損壞出現滲漏,如果在質保期內,由門窗安裝施工方承擔,超出質保期由業主自行承擔。
但是也有其他情況:
房屋的保修期與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,不可以簡單地定為購買后的1年、2年或5年,且期房交付時的保修期與現房的保修期很可能會有時間差,購房者往往對此一知半解。
房地產商(即開發商)雖然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,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卻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,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。
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、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:
1、屋面防水3年;墻面、廚房和衛生間地面、地下室、管道滲漏1年;
2、墻面、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;地面空鼓開裂、大面積起砂1年;
3、六窗翹裂、五金件損壞1年;管道堵塞2個月;
4、供熱、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;
5、衛生潔具1年;燈具、電器開關6個月;
6、其他部位、部件的保修期限,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。 |